前言:转口贸易 保税区转口 国内转口 国际转口
根据货物的运输模式不同,转口贸易又分为直接转口和间接转口:
1、直接转口:货物由中间商购买后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或经其他国家转运到消费国。该模式下货物不进入中间商国家(以下皆宜中国举例),此模式又叫离岸转手买卖,该模式是闭口业务模式,即中间商在采购时已经找好下家客户了;
2、间接转口:货物由中国中间商购买后,先运到中国的海关监管区域(一般是保税区),然后再由中国的监管区域离境运往消费国,此模式又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物流货物。该模式一般是敞口业务模式,即中间商在采购时还没找好下家客户,或者预期价格会上涨而先行采购存货的时候采用的。
税收:从我国增值税原理来看,消费税是间接税,能转嫁给消费者,实质是对消费行为征税。而转口贸易,不管是直接转口还是间接转口其货物都不在我国境内消费,因而转口贸易行为不属于我国的增值税征收范围,无需在我国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也无需在申报表中体现。间接转口贸易由于先进入我国关境一线的特殊区域内,属于保税,也无需在申报表上体现销售额。转口贸易的所得税需要在我国交纳,根据所得税法,居民企业需要对来源于境内和境外的所得纳税。
收支申报:转口贸易资金收付必须是外币或跨境人民币,需要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如果做的是直接转口,货物直接运到消费国,外汇收支申报为“122010-离岸转手买卖”;如果做的是间接转口,此模式需要分三种情况:1、提单目的地为中国,但货物在到达我国一线关境前就被转卖了,此时申报“122010-离岸转手买卖”;2、进入我国一线关境后,被转卖给,支付和收款需要根据实际贸易方式进行申报;3、中间商直接购买的货物在特殊区域,则需要申报“121030-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物流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