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转口贸易的风险控制: 必须说明,任何贸易方式都存在风险,但转口贸易的风险并不比普通贸易方式更高。 第二种为再出口贸易
转口贸易的风险控制:
必须说明,任何贸易方式都存在风险,但转口贸易的风险并不比普通贸易方式更高。
第二种为再出口贸易,即国内兴起的保税区转口贸易(又称转卖),是指境外商品由供货方发货至中间商指定的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在特殊监管区存放后又运到境外转卖第三国。
不求助于第三国原产地的情况。
转口操作需要注意的事项:
1、第三国转口方式必须是在出口商与进口商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下才可适用,**不可能存在其中一方隐瞒另一方而独自使用第三国转口方式的情况。
2、对于出口商而言,必须在产品的包装方面着手准备转口货物,因此,产品的外包装只能采用中性包装或注明第三国产地。因为进口商在进口时申报的产品输出国为出具文件的第三国。
3、对于进口商而言,他必须明知申报进口时清关文件是来自于转口国或相邻国家和地区,但实际货品出产地是中国,如果以信用证方式结算,在信用证须注明第三方文件可接受的文字表述。?
备注:在实际操作中,既有进口商主动要求出口商提供第三国原产地证
供其清关的情况,也有进口商向出口商推荐利用第三国文件清关的情况
或进、出口双方均被配额或反倾销税两大拦路虎阻碍了贸易进程而不得